期货结算机构职能包括哪些
期货结算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、组织交割:负责组织货款与标准仓单等合约标的物权利凭证的交付,以及在现金交割中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款项。
2、隔离交易双方关系:交易双方并不发生直接关系,只和结算机构发生关系。结算机构成为所有合约卖方的买方,以及所有合约买方的卖方。
3、结算交易盈亏:期货结算机构负责对期货交易的盈亏进行结算。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,结算机构根据交易结果,计算出会员的交易盈亏,并将盈利资金划入会员的账户,将亏损资金从会员的账户中扣除。
4、担保交易履约:期货结算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担保人,确保交易双方能够按照合约约定履行义务。如果一方违约,结算机构将承担违约责任,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。
5、提供交易信息:期货结算机构负责收集、整理和发布期货交易的信息,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决策依据。它可以提供交易品种的价格、成交量、持仓量等信息,以及会员的交易情况和结算数据。
6、管理结算保证金:结算机构作为结算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机构,通过保证金制度来控制市场风险。保证金是结算机构向结算会员收取的,用于确保交易者能够履行合约的担保资金。
7、控制市场风险:期货结算机构通过建立风险管理制度,对期货交易的风险进行监控和防范。它可以采取调整保证金比例、限制持仓量、强制平仓等措施,控制市场风险,保障市场的稳定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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